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文件有关规定,从1995年起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国家统计局和人事部成立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和考务工作,由国家统计局负责编写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北京地区考试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工作。
为帮助参加2008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顺利通过考试,国家统计局培训学院现组织考前辅导班,具体安排如下:
报名条件
初级统计师资格 :
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需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中级统计师资格 : 须具备下列条件 之一: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获博士学位;
实行资格考试制度前,已担任统计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如本人自愿,也可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报考时间
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4月9日至26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4月9日至5月4日 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
北京人事考试网的网址:www.bjpta.gov.cn
考试时间
日期 |
级别 |
考 试 时 间 |
考试科目名称 |
2008 年10月19日 |
初级 |
上午 9 ∶ 00-11 ∶ 30 |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
下午 2 ∶ 00-4 ∶ 30 |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
中级 |
上午 9 ∶ 00-11 ∶ 30 |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
下午 2 ∶ 00-4 ∶ 30 |
统计工作实务 |
培训内容
初级:《统计基础知识和实务》
中级:《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统计工作实务》
教 材
初级:《统计基础知识与实务》、《学习指导与习题》、《考试大纲》
中级:《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统计工作实务》、《学习指导与习题》、《考试大纲》
师 资
长期担任统计师职称考试培训教学工作的资深著名高校统计专业教授;
国家统计局培训学院统计师职称考试及命题资深研究人员
培训费用:
初级:培训费 680 元,教材费: 61 元
中级:培训费 780 元,教材费: 130 元
上课时间:
2008 年 7 月至 9 月 , 每周六全天。
培训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6 号(北京市委党校)
报名须知:
填写报名登记表,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照片一张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扈老师 汪老师
联系电话:(010)63376308 63376225
报名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甲6号国统宾馆东楼802室 |